再生稻栽培技术规范 (DB35/T 1527-2021) 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福建农林大学,行业分类所属农、林、牧、渔业。
起草单位:福建农林大学、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起草人:陈鸿飞、张志兴、方长旬、林武、傅志伟、陈濠、姚文辉、林文雄。
本文件规定了再生稻的一般要求、人工插秧人工收割再生稻栽培技术、机插机收再生稻栽培技术。本文件适用于福建省再生稻生产。
再生稻栽培技术规范 (DB35/T 1527-2021) 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福建农林大学,行业分类所属农、林、牧、渔业。
起草单位:福建农林大学、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起草人:陈鸿飞、张志兴、方长旬、林武、傅志伟、陈濠、姚文辉、林文雄。
本文件规定了再生稻的一般要求、人工插秧人工收割再生稻栽培技术、机插机收再生稻栽培技术。本文件适用于福建省再生稻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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