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重点行业用水定额 (DB 3203/T 1011-2021) 主管部门为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徐州市水务局,行业分类所属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起草单位:徐州市水资源管理中心(徐州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 局徐州分局。
起草人:韩刚、刘远征、杨明非、刘田田、周明方、司晓燊、曹久立、张雯、范荣亮。
本文件规定了部分工业企业、社会事业和居民生活用水核算单位定额,给出了定额使用明信息。 本文件适用于徐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事业和居民生活用水的管理工作。不适用于非 常规水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