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28部分:方舱式应急CT防护要求 (DB32/T 3761.28-2021) 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京爱克斯射线防护技术有限公司、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昆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起草人:曹兴江、王进、王福如、杨声、雷震东、朱宝立、许哲、沈欢喜
本文件适用于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流行期间,临时安装的医用方舱CT以及CT检查过程中的放射防护和感染控制要求,其他应急或特殊紧急情况下也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