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境口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1部分:航空口岸 (DB22/T 3327.1-2021) 主管部门为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提出部门为推荐性,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DB22/T 3327.1-2021 国境口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1部分:航空口岸
标准号
DB22/T 3327.1-2021
下载格式
PDF
发布日期
2021-12-23
实施日期
2021-12-23
标准类别
地方标准
国境口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1部分:航空口岸 (DB22/T 3327.1-2021) 主管部门为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提出部门为推荐性,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无法详细核验或存在错误,仅为个人学习参考使用,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不能下载?报告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