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 第2部分: 景区景点 (DB11/T 334.2-2006) 主管部门为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DB11/T 334.2-2006 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 第2部分: 景区景点
标准号
DB11/T 334.2-2006
下载格式
PDF
发布日期
2006-11-03
实施日期
2006-12-01
标准类别
地方标准
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 第2部分: 景区景点 (DB11/T 334.2-2006) 主管部门为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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