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业务协同标准符合性测试 (DB35/T 2018-2021) 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行业分类所属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起草单位:数字中国研究院(福建)、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郑培强、肖桂荣、卢毅敏、蔡圣准、陈苏、蒋锐、赖建华、杨波、王国乾。
本文件描述了信息化业务协同标准符合性测试的流程、指标、内容和方法、结果说明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财政投资的信息化项目的业务协同标准符合性数据流测试,其他信息化项目的业务协同标准符合性数据流测试参照使用。本文件规定的测试指标仅适用于数据流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