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香类产品燃烧后苯系物分析操作规程 (DB35/T 2016-2021) 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福建省燃香类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FJ/TC 21),行业分类所属批发和零售业。
起草单位:国家燃香类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建)、福建省泉州环境监测中心站、泉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厦门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起草人:涂永元、卓黎阳、尤龙杰、牛燕、许冬梅、罗晓薇、戴明、李丽兵、杨乙强、孟鹏、何孟杭、林晓峰、黄小燕、叶国源、刘雪云、王俊毅、康远海、王玲玲。
本文件规定了采用热脱附-气相色谱法测定燃香类产品燃烧后空气中苯、 甲苯和二甲苯含量的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天然香料燃香类产品燃烧后空气中苯、甲苯和二甲苯含量的测定,其他燃香类产品检测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