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地理标志 梅江区清凉山茶生产技术规程 (DB4414/T 14-2021) 主管部门为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梅州市农业农村局,行业分类所属农、林、牧、渔业。
起草单位:梅州市梅江区茶叶协会、梅州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梅州市梅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华南农业大学园艺学院、广东省梅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广东省质量监督茶叶检验站、梅州市润起文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梅州市荷灵农林发展有限公司
起草人:罗宏炼、罗倩怡、刘少群、郑鹏、汤松、洪玲、刘斯程、江载宝、侯春梅、潘意玉、杨植善、林君亮
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651号)登记保护的农产品地理标志梅江区清凉山茶的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