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蔬垃圾回收及综合利用规范 (DB4403/T 175-2021)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起草人:刘荣杰、张捷报、卢加伟、李水坤、史力争、陈红忠、刘青、潘二波、黄沅清、秦艺兮、甘文、蔡小河、海景、姜建生。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果蔬垃圾的回收及综合利用。
果蔬垃圾回收及综合利用规范 (DB4403/T 175-2021)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起草人:刘荣杰、张捷报、卢加伟、李水坤、史力争、陈红忠、刘青、潘二波、黄沅清、秦艺兮、甘文、蔡小河、海景、姜建生。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果蔬垃圾的回收及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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