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白鸭 品种 (DB35/T 563-2021) 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福建省农业科学院,行业分类所属农、林、牧、渔业。
起草单位: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福建省连城县农业农村局、福建省连城白鸭原种场。
起草人:郑嫩珠、辛清武、罗源泉、朱志明、缪中纬、罗火生、章琳俐、李丽、谢飞龙、魏国桢、吴洪梅、黄龙生。
本文件规定了连城白鸭的原产地和品种特性、外貌特征、成年体重和体尺、生产性能、蛋品质量、测定方法、评定规则以及出场要求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连城白鸭品种的鉴别与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