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莲花山茶生产技术规程 (DB4415/T 3-2021) 主管部门为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农、林、牧、渔业。
起草单位: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汕尾市农业科学院、海丰县农业科学研究所、海丰县莲花茶业有限公司、海丰县莲银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海丰县仁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仁荣茶业、海丰县西坑五指嶂茶业有限公司、汕尾市双叠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汕尾市金瑞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汕尾市莲苑种植有限公司
起草人:马成英、方壮东、陈维、苗爱清、胡蝶、乔小燕、陈荣宇、唐劲驰、周波、陈森、陈介仁、黄晋祥、黄丕州、吕珠文、朱耀建
适用于海丰莲花山茶的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