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服务规范 (DB3206/T 1012-2021) 主管部门为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南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南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崇川区行政审批局、海门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启东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通州湾行政审批局
起草人:彭杨、管昊昱、张柏良、周洪、魏栋梁、黄杨凯、蒋永超、杨建明、施燕飞
本文件规定了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原则、窗口、窗口人员、窗口服务、监督与评价、持续提升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设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大厅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所有窗口及窗口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