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突发传染病疫情防控规范 (DB4420/T 7-2021) 主管部门为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中山市民政局,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广东省中山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中山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中山火炬开发区颐康老年服务中心、中山市华宇乐颐养院。
起草人:魏静琼、何新强、臧兴杰、欧慧敏、何素虹、李山、王识博、何洁华、樊哲、彭细波、欧国坚
本文件规定了养老机构突发传染病疫情防控的基本原则、组织管理、物资场所配置、环境卫生管理、日常管控、疫情管控、检查与持续改进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中山市养老机构突发传染病疫情的防控工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