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行业区块链平台技术规范 (DB4403/T 127-2020)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前海联易融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起草人:喻华丽、曾海泉、姚辉亚、李斌、范宏婷、宿旭升、李凯、李绅、张敖、黄华、钟松然、计胜侠、徐磊、范瑞彬、张开翔、苏小康、卢丽珊、李志能、萧建昌、宋江义、李如先、罗振伟。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企业建设金融区块链和分布式账本系统、开展金融区块链和分布式账本服务。本文件所使用的体系化方法,重点关注金融区块链服务的功能架构和技术规范,并不适用于直接构建金融区块链服务的具体解决方案、技术实现与部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