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企业可查验防护措施管理规范 (DB46/T 521-2021) 主管部门为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海南省应急管理厅,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德凯达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海南省应急管理厅
起草人:刘易斯、刘萍、苏德亮、许贤瑞、曾小明、高旭辉、张大彭、范继琳、马晓璐、巴特尔、刘红建、刘祖仁、卓腾飞、王华、杨铮锋、杨德勇、伍捷、孙有财
本文件适用于海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存储、经营、使用、废弃物处置企业的可查验防护措施的评估和管理。本文件不适用于以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及其辅助的储存;城镇燃气管道及其辅助的储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