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 (DB35/T 1951-2020) 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起草单位: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节能中心、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闽江学院。
起草人:谢竹雯、陆观立、邹颖、吴晓凡、黄超、林俊、周家信、胡达明、程德明、王云新、杨淑波、卓泽阳、李锴荣、周涛、张慈枝、蓝王诚、皮魁升。
本文件规定了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的指标与节能管理措施。本文件适用于福建省公共机构在运行阶段能耗的计算、评价、考核及定额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