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木采穗母树培育技术规程 (DB35/T 1946-2020) 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福建省林业局,行业分类所属农、林、牧、渔业。
起草单位: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南平绿之林业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游云飞、周俊新、叶代全、陈义堂、李宝银、李勇、万泉、郑仁华、郑雪燕、黄金华、陈剑勇、郑宏、范福金、陈杰、余燕华、周杨、邓燕冰、叶晓慧、郑达华。
本文件规定了杉木采穗圃母树培育的圃地选择与整理,描述了采穗母树定植、树形处理等方法,提供了杉木采穗圃母树培育的经营管理、更新复壮、建档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杉木采穗圃的母树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