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机构商业秘密保护管理规范 (DB4403/T 461-2024)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高智量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光明科学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广东智诚知识产权研究院、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湾实验室、深圳大学知识产权研究所、深圳市公标知识产权鉴定评估中心。
起草人:李飞、洪隽、李富山、陈建民、朱谢群、彭建勋、吴良卫、潘文欢、曹威、刘莹莹、王向东、冼志林、邓光昀、邓映均、谭丽、刘诚、唐立、张焱、王磊、代维伟、许宗强。
本文件适用于科研机构在研发、科技成果转化、日常经营管理等过程中的商业秘密保护管理。法定机构、协会等组织的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可参照本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