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临时监护工作规范 (DB4403/T 465-2024)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民政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宝安区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
起草人:吴远翔、钟汉、余文雨、王辉平、郭琼娜、陈艮渊、万盛、吴绍花、吕红甫、李一丹、陶隽、温婷、袁源、邓芳。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各级民政部门规范履行未成年人临时监护工作职责。
未成年人临时监护工作规范 (DB4403/T 465-2024)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民政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宝安区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
起草人:吴远翔、钟汉、余文雨、王辉平、郭琼娜、陈艮渊、万盛、吴绍花、吕红甫、李一丹、陶隽、温婷、袁源、邓芳。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各级民政部门规范履行未成年人临时监护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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