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风电建设后海洋环境评估规范 (DB44/T 2521-2024) 主管部门为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广东省海洋发展规划研究中心、暨南大学、自然资源部南海调查中心
起草人:申键、叶锦韶、梁皓瑞、汪润芝、龙焰、原峰、李崇淑、张军晓、胡韧、许清燕、池典赐、陈焱琨、罗士浩、奚冰柔、吕修亚、杨威、李康荣、崔永生、张云博、冼嘉俊、张雨昕、杨含、张杰、黄诗韬
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管辖海域的海上风电场项目建设后海洋环境评估工作。
海上风电建设后海洋环境评估规范 (DB44/T 2521-2024) 主管部门为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广东省海洋发展规划研究中心、暨南大学、自然资源部南海调查中心
起草人:申键、叶锦韶、梁皓瑞、汪润芝、龙焰、原峰、李崇淑、张军晓、胡韧、许清燕、池典赐、陈焱琨、罗士浩、奚冰柔、吕修亚、杨威、李康荣、崔永生、张云博、冼嘉俊、张雨昕、杨含、张杰、黄诗韬
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管辖海域的海上风电场项目建设后海洋环境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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