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水污染物内河接收设施配置规范 (DB34/T 310001-2020) 主管部门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江苏交科能源科技发展公司、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浙江省港航管理中心、安徽省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
起草人:王勤、杨海兵、邹庆、张丽、王经洁、李楹、俞中奇、张华、陈传礼、吴聪、张文丹、徐月清、邵丽红、杨晓阳、程大千。
本文件规定了船舶水污染物内河接收设施的术语,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接收设施的配置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长江三角洲(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内河通航水域货运港口码头、水上服务区、船闸等区域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设施的规划、设计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