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玻璃分类回收利用规范 (DB4403/T 449-2024)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深圳创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起草人:张景旺、刘斌、杨丽、罗锋、李水坤、吴远明。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生活垃圾中的废玻璃分类回收利用。
废玻璃分类回收利用规范 (DB4403/T 449-2024)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深圳创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起草人:张景旺、刘斌、杨丽、罗锋、李水坤、吴远明。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生活垃圾中的废玻璃分类回收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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