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产品 景阳冈酒 (DB3715/T 2-2020) 主管部门为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农、林、牧、渔业。
起草单位:阳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景阳冈酒厂有限公司。
起草人:冯明元、赵传新、孙瑞忠、李景文、徐向东、范衍青、孙书玉、董云香、李淑静。
本文件适用于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景阳冈酒。
地理标志产品 景阳冈酒 (DB3715/T 2-2020) 主管部门为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农、林、牧、渔业。
起草单位:阳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景阳冈酒厂有限公司。
起草人:冯明元、赵传新、孙瑞忠、李景文、徐向东、范衍青、孙书玉、董云香、李淑静。
本文件适用于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景阳冈酒。
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无法详细核验或存在错误,仅为个人学习参考使用,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不能下载?报告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