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导则》 (DB14/T2221-2020) 主管部门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培训中心、方圆标志认证技术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山西君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国煤炭博物馆文化传播中心
起草人:张永成、马天颖、龙科、吴可嘉、吴栖凤、郭海胜、景小勇、孙高岭、张建婷、赵旭芳、王晓青、王玲艳
本标准规定了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正式投入运营满一年及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营安全现状的评价。(每条独立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包括延伸线和支线)自载客试运营开始,运营时间10年以下的线路应每5~8年进行一次运营安全评价;运营时间10年以上的线路应每3~5年进行一次运营安全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