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水载体评价规范 第1部分:公共机构 (DB44/T 2514.1-2024) 主管部门为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广东省水利厅,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
起草人:孟帆、洪日生、黄锋、秦蓓蕾、梁昭云、林娴、赖国友、肖亚奇、孙淑云、董四方、段峰虎、郑国权、方泽建、蔡庆拟、邓攀攀、赖柔艺、刘宏坤、王小丹、文丽、李百川、赵国羊、刘坤松、林嘉添、陈素洁、胡成、王尚伟
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除医院、高校以外的各类公共机构的节水评价工作,其他提供类似社会服务功能的机构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