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香格里拉藏香猪》的第3部分:饲养管理 (DB5334/ T 12.3-2024) 主管部门为迪庆藏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行业分类所属农、林、牧、渔业。
起草单位: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香格里拉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香格里拉市饲草饲料工作站、香格里拉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站、香格里拉市动物卫生监督检验所、香格里拉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迪庆藏族自治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香格里拉市特色产业协会、香格里拉市藏香猪养殖协会、香格里拉市净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起草人:江初农布、金坤福、和正宏、杨绍红、龙志安、吴涛、柏玛、和安、孙灿华、和彩云、杨茂、屈子程、王国顺、和润宏、杨继生、和友、李丽梅、七林卓玛、彭孝丽、董文、肖志平、罗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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