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应急准备能力评估导则 (DB51/T 3177-2024) 主管部门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四川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重大危险源测控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四川省安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四川安信科创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王自力、邓利民、袁凡雨、李会芳、胡羽、朱明、米琴、唐龙、吴志江、陈丹、陈丽丽、杨立、赵鹏、牟文瑜、凌飞、蒋和、王梓又、张杰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应急准备能力评估的评估原则、评估程序、划分单元和编制报告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县级及以上城市应对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不含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能力评估,评估范围为从突发事件的预防至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全过程的应急准备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