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监测规程 (DB35/T 2173-2024) 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福州市农业农村局,行业分类所属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起草单位: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福建师范大学、 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 中国自然资源学会、福建省农业对外经济合作中心、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福鼎市茶产业发展中心、 松溪县农业农村局、 闽榕茶业有限公司、 福建春伦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福州市经济作物技术站、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起草人:杨文文、程晓明、王维奇、焦雯珺、张盛平、陈勇强、林偲妍、赵弘、张永勋、詹生威、张炳铃、林喜盈、罗逢华、林少颖、叶丽萍、王晟苏、卢子竑、严锦华、傅晓萍、杨帝春。
本文件规定了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监测工作原则、 监测范围、 监测内容、 监测方法、 监测主体、 监测工作流程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监测工作, 其他农业文化遗产监测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