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不良事件管理规范 (DB4403/T 90-2020)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深圳市妇幼保健院。
起草人:徐小平、白明珠、赵永胜、王召钦、吴波、林莉、汤嘉仪。
本规范适用于指导深圳市所有医疗机构内部对不良事件的管理。
医疗不良事件管理规范 (DB4403/T 90-2020)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深圳市妇幼保健院。
起草人:徐小平、白明珠、赵永胜、王召钦、吴波、林莉、汤嘉仪。
本规范适用于指导深圳市所有医疗机构内部对不良事件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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