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厂区地面巡检机器人通用技术条件 (DB35/T 1935-2020) 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行业分类所属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起草单位: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福州大学、泉州装备制造研究所、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旭飞测控技术有限公司。
起草人:郑耿峰、黄春榕、叶锦华、林名强、郑强、吴翠兰、戴厚德、陈丽辉、田中敏、陈洲、樊继春、孙良艳、陈浩龙。
本标准规定了石化厂区地面巡检机器人(下文简称“机器人”)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型号编码、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石化生产作业区及储运区执行巡检任务的地面移动机器人,用于其它石化场所的巡检机器人也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