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产品 蕉岭冬笋 (DB4414/T 7-2020) 主管部门为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农、林、牧、渔业。
起草单位:蕉岭县鸿宇生态农林专业合作社、蕉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人:刘文龙、曾海明、黄文敏、刘达忠、赖莉霞
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8年第31号《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复州湾海盐等22个产品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批准保护的蕉岭冬笋
地理标志产品 蕉岭冬笋 (DB4414/T 7-2020) 主管部门为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农、林、牧、渔业。
起草单位:蕉岭县鸿宇生态农林专业合作社、蕉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人:刘文龙、曾海明、黄文敏、刘达忠、赖莉霞
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8年第31号《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复州湾海盐等22个产品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批准保护的蕉岭冬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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