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产品 八乡山番薯 (DB4414/T 4-2020) 主管部门为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农、林、牧、渔业。
起草单位:丰顺县源昌盛种养专业合作社 、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人:郑春广、刘琼英、陈定接、陈海刚、李晓娟
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8]年第33号公告批准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八乡山番薯
地理标志产品 八乡山番薯 (DB4414/T 4-2020) 主管部门为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农、林、牧、渔业。
起草单位:丰顺县源昌盛种养专业合作社 、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人:郑春广、刘琼英、陈定接、陈海刚、李晓娟
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8]年第33号公告批准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八乡山番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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