薏米谷储藏技术规范 (DB35/T 1919-2020) 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业分类所属农、林、牧、渔业。
起草单位:福建省粮油质量监测所、福建省仙游县金沙食品有限公司、浦城县官路乡信源薏米专业合作社、三明市粮油质量监督检验站、南平市粮油质量监测站。
起草人:黄建立、谢婷婷、张青龄、陈宜、杨海清、廖水生、陈明明、陈珠莲。
本标准规定了薏米谷储藏的仓储设施的基本要求、进出仓要求、储藏期的粮情检测、储藏技术、有害生物控制和储藏周期。本标准适用于薏米谷的储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