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充电安全监控平台数据采集规范 (DB4403/T 77-2020)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普天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起草人:傅晶、李志刚、王益群、樊阳波、万新航、邓迟、周頔、林娴、李涵、贾永鹏、苏正兴、王宁、王亮、李义、闫光贤、王立成。
本文件适用于各运营商电动汽车充换电运营服务平台与市级充电安全监控平台之间的信息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