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规范 (DB4403/T 58-2020)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起草人:邝龙桂、钟勇文、袁宏伟、林隆健、黄丹、曾凤节、黄文辉、张明鸣、徐瑶、蒋俊芳、陈林芳、吴序一、林华清、刘国洲
本规范适用于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后的其他垃圾(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外的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的全过程。本规范中垃圾袋、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收集点、垃圾转运站、垃圾收集运输车辆等设施设备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