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DB4403/T 63-2020)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杨娜、张玮晨、袁博、储益萍、王越、王晓楠、钟琴道、陈晓丹、许愿、刘长卿、车秀珍、邢诒、戴涛、丁丹、梁常德、马思捷。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拆除工程、道路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水务工程(疏浚、挖泥除外)、电力工程和其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施工场所和活动产生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