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库(场)交通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 (DB4403/T 54-2020)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市停车行业协会、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智慧安防行业协会、深圳市创安顺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安测标准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富士智能系统有限公司、深圳市零壹移动互联系统有限公司、北京车行神州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捷路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金九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京安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博思高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明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华利来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依威保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鑫乾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华鹏辉科技有限公司、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联合发展停车场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大秦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来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朗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泊(深圳)停车产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华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创顺智能安防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展东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神州路路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厦门科拓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红门智慧停车科技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徐炜、刘晓定、张晓春、易飞、徐伟剑、郑雷克、高皓、张毅、徐自成、刘颖、景发俊、江雷、董晓波、雷秋菊、林涛、吕国林、吴超华、周东永、周吉密、朱红亮、赵宇芬、叶汉中、韩先波、李尚、高作刚、白云鹏、余志远、秦燕群、韩志雪松、郭伟、王桃、董俊歆、任海华、郑茂林、温汉冰、周新文、白海彬、吴福森、施广明、樊天华、李学兵、陈新朋、戴正辉、王宏瑜、王志远、张友家、邓志干、李剑、李剑阁、杨向荣、江伟、陈火生、毕玉凯、高望、陈亮、刘伟、李志亮、石奇辉、周浩明、耿军、高芳波、刘宇文
本标准规定了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库(场)交通设施的建设总则、交通设施分类、交通管理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其他设施、验收、管理及维护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市新建、改建或扩建的经营性停车库(场),其它类型停车库(场)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