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中砷、铅、铜、锌、镉、铬、镍、镁、钾、钙、锰、铁、硒、钼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DB35/T 1142-2020) 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起草单位: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福州大学食品安全与环境监测技术研究所、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起草人:高宇、殷光松、邱秀玉、林松、陈永煊、齐国敏、傅建炜、孟鹏、黄永辉、蔡小明、余清、许锦华、徐清、赖阳巍、戴明、王秀云、林俊杰、李邦进、刘华。
本标准规定了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ICP-MS)法测定土壤样品中砷(As)、铅(Pb)、铜(Cu)、锌(Zn)、镉(Cd)、铬(Cr)、镍(Ni)、镁(Mg)、钾(K)、钙(Ca)、锰(Mn)、铁(Fe)、硒(Se)、钼(Mo)14种元素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土壤样品中的砷(As)、铅(Pb)、铜(Cu)、锌(Zn)、镉(Cd)、铬(Cr)、镍(Ni)、镁(Mg)、钾(K)、钙(Ca)、锰(Mn)、铁(Fe)、硒(Se)、钼(Mo)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