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消毒技术指南 第4部分:病例家庭 (DB14/T 1984.4-2020) 主管部门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起草人:马麟、乔玫、张福娥、任宇灵、王鑫、牛艳珍、孔繁智、薛海红、王斌、张庆、张睿孚。
本部分规定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对病例家庭终末消毒的术语和定义,总则,消毒前准备,消毒对象及方法,消毒后操作,消毒人员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病例家庭的终末消毒,其它传染病流行适用时也可以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