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产品 芦台春酒 (DB12/T 493-2018) 主管部门为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分类所属农、林、牧、渔业。
起草单位:天津泰达酒业有限公司、宁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起草人:李长宗、贾雅丽、赵淑先、杨珍、王会军、李继齐、邵欣铭、任秀忠
地理标志产品 芦台春酒 (DB12/T 493-2018) 主管部门为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分类所属农、林、牧、渔业。
起草单位:天津泰达酒业有限公司、宁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起草人:李长宗、贾雅丽、赵淑先、杨珍、王会军、李继齐、邵欣铭、任秀忠
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无法详细核验或存在错误,仅为个人学习参考使用,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不能下载?报告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