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四级”公共法律服务运行规范 (DB5103/T 4-2019) 主管部门为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自贡市司法局、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川智拓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起草人:吴兰、唐忠明、邱雄、梁晓萍、甘其英、陈亮、聂斌
本标准规定了自贡市“四级”公共法律服务运行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运行服务模式与功能定位、职能职责、岗位设置与人员要求、业务能力建设、“三大”平台的融合与公共法律服务的运行衔接。本标准适用于自贡市“四级”公共法律服务的运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