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地理标志 晋祠大米》 (DB14/T1977-2019) 主管部门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农、林、牧、渔业。
起草单位:太原市晋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山西省知识产权技术服务中心
起草人:张丽红、廖雅倩、李同钧、许锋、王顺宏、刘成、原有明、赵芳、孙艳、王晶晶、赵越、张瑞瑞。
本标准规定了农产品地理标志 晋祠大米的术语和定义、地域范围、产地环境、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储存和运输。本标准适用于原农业部2010年第1364号公告规定的农产品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内生产的晋祠大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