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价规范 (DB51/T 2663-2019) 主管部门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起草人:胥云、冯俊锋、包建明、冯雪、叶茂、陈健、侯超华、廖原、刘小庆
本标准规定了政务公开社会评价方式、第三方机构评估、社会各界代表监督评议、群众满意度测评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各级行政机关,行政机关设立的依照法律、法规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