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衣洗涤企业分等定级要求 (DB44/T 250-2005) 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起草单位:广东省标准化协会、广东省工商联洗衣洗涤业商会、广东省纺织服装产品质量监督站、广东天天洗衣洗涤实业有限公司
起草人:张如喜、卢志基、郑琼冰、蔡依军、马国宗、林春肇、江世平、郑宪湘
本标准规定了洗衣洗涤行业五星、四星、三星级企业应具备的生产经营场地、设备设施、机构人员、服务规范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商业洗衣洗涤企业。 本标准不适用于酒店附设的洗衣房和采用“店厂合一”模式经营的洗衣洗涤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