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实践指南制修订通则 证据质量与推荐强度分级 (DB44/T 2218.5-2019) 主管部门为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广东省中医院(广东省中医标准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广东省中医药学会、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学会。
起草人:王洋洋、李慧、卢传坚、金世明、田宁、谢秀丽、谢润生。
本部分规定了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实践指南制修订过程中证据质量与推荐强度分级的基本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实践指南中证据质量与推荐强度的分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