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医用激光设备检验规范 (DB61/T 1208-2018) 主管部门为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陕西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院、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医疗器械检定所
起草人:韩溟、蔡虎、孟祥峰、任海萍、杨晓玲、王向前、刘立科
本标准规定了在用医用激光设备检验规范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在用医用激光设备的检验。包括各种连续或脉冲型的氦氖激光治疗机、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掺钕钇铝石榴石激光治疗机、掺铒钇铝石榴石激光治疗机、掺钬钇铝石榴石激光治疗机、半导体激光治疗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