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分水岭地区花生栽培技术规程 (DB34/T 3161-2018) 主管部门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农、林、牧、渔业。
起草单位:安徽农业大学、明光市现代农业科技合作推广服务中心、合肥市农业经济技术监督管理总站、阜阳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肥东县花生原种场、界首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起草人:周可金、余燕、刘廷府、朱英华、崔学东、王良吉、赵丽、张丽娟、李炳坤、卢清会、朱宗河、李雪松、谢兰光、俞程。
本标准规定了花生栽培过程的产地环境条件、品种选择、播前准备、播种、田间管理、病虫草害防治、收获和残膜处理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江淮分水岭地区花生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