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石斛基原植物鉴定技术规程 (DB34/T 3153-2018) 主管部门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农、林、牧、渔业。
起草单位:皖西学院、霍山县中药材产业发展局、六安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金寨永惠康有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霍山县益生源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霍山县长冲中药材开发有限公司、霍山县天下泽雨生物科技发展有
起草人:宋向文、韩邦兴、陈乃富、姚皖湘、戴军、姚厚军、陈存武、陈乃东、张莉、詹少华、姜雪萍、张质彬、李名海、李世海、张远国、何祥林、张军、戴亚峰、陈艳君、臧永军、陶嫄、潘显船。
本标准规定了霍山石斛 Dendrobium huoshanense C. Z. Tang et S. J. Cheng 基原植物鉴定的术语与定义、形态特征、结果判定、资料记录和档案管理。本标准适用于霍山石斛的基原植物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