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油)锅炉能效运行监测与评价方法 (DB34/T 3143-2018) 主管部门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起草单位: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六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
起草人:李洋、朱永满、范子奕、斯锋、郭金国、赵静波、王科、夏永刚、杨鹏、李斌。
本标准规定了燃气(油)锅炉能效运行监测与评价的基本要求、检查内容、测试项目、测试方法及能效级别评价。本标准适用于额定蒸发量 0.5 t/h 至 35 t/h,且蒸汽压力不大于 2.5 MPa 的燃气(油)工业蒸汽锅炉;额定热功率不小于 0.35 MW 的燃气(油)工业热水锅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