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巡查与问题处置准则 (DB35/T 2164-2024) 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三明市水利局,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三明市水利局、福建省水利厅、福建省水资源与河务管理中心、三明市河长制办公室、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福建省幸福河湖促进会、三明市幸福河湖促进会、福建省标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起草人:洪恒昌、李茜、谢光球、梁静、曹朝文、王彬彬、廖立伟、李巍、陈吉明、丘轲昌、陈俊钢、杨海金、许敬诚、李雅萍。
本文件规定了河湖巡查与问题处置工作的基本要求、河湖巡查要求、问题处置要求、问题督办要求、监督考核要求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河湖巡查与问题处置工作。